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机关职责
(一)贯彻执行中央和省、市、区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起草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,部署、指导、监督全区公安工作。
(二)依法预防、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,维护国家安全,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掌握影响社会稳定、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。
(三)组织、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,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、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,负责侦办涉及全区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。
(四)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。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,指导、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,依法管理户政、出入境有关工作。
(五)依法管理枪支弹药、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。
(六)负责对保安服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。
(七)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(八)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,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、检查、指导。
(九)负责清城区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。
(十)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,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、通讯、信息技术、刑事技术建设。
(十一)指导、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督察工作,督办和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,指导全区公安队伍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建设。
(十二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地址: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院环西路。